人事组织结构及职责
主任: 陈芳
副主任: 王斌
纪检监察室 行政职能
纪检监察室是学校纪委日常办事机构,按照党章、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在全校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二、协助校党委、纪委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
三、负责对校内基建(修缮)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科研经费、招生考试、财务管理、生活作风、干部选拔任用、人事招聘、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监督工作的再监督;
四、接待来信来访,受理对违反党纪法规的教职员工的投诉和举报,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及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和处分建议,并进行督促检查;监督、检查和处理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和案件;
五、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及处理的申诉,保障监督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完成上级机关和校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