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教[2007]91号)、《关于开展2015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 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5]21号)和《乐动网页版奖助 学金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个人 申请、班级院系民主评议小组推荐、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评 议,在大专生中评选出520位同学荣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130人, 二等助学金260人,三等助学金130人)特此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如发现 下列获奖学生不符合评选条件,可以及时向学院纪检监察室、学工处反 映或拨打投诉电话:027—87564087、87560767、87874425,投诉电子邮箱:hbart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