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负责学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部门。
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和会计法规,建立和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科学、系统的财务管理体系、财务核算体系、财务监控体系和财务绩效评价体系,维护校园经济秩序,保证学校财务运行安全。
二、负责学校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产收益资金、专项资金、工会经费、校园一卡通经费等日常财务收支、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编制学校年度部门预算和学校内部预算草案,制定预算绩效目标,完成项目预算文本编制,负责预算调整,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监督,对预算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和运用,完成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四、负责财务决算及各类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及时将财务决算数据和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
五、负责学校各项收费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对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收费目录清单备案工作,接受主管部门和各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外争取和筹措办学经费,监督各项收入及时上缴学校。
六、负责代扣代缴学校职工个人所得税、外请人员劳务费税款申报和上缴、职工公积金的缴纳和转移工作。
七、负责学校银行账户的管理,定期清理各项债权债务,提高学校经费周转率。
八、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编制与执行,负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计划申报、网上公示、合同备案和资料归档工作。
九、负责财务人员及报账员会计技能培训,提高财务人员及报账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
十、负责学校财务系统运行管理及财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财务数据备份工作。
十一、负责会计档案的装订和保管,配合学校档案室做好会计档案的移交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完成新增资产配置、入库登记及调拨管理,负责资产实物及台账管理,资产处置,负责资产年度清查工作。
十三、配合资产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的账务和系统管理,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十四、完成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组织结构
处长:罗欣
副处长:李碧云
财务科长:万晓清
采购科长:高昕
出纳:张婵
会计:陈舒 旷何彬
联系电话:027—87564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