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是管理学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教学实施过程,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各教学单位和全校师生做好教学服务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实施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学校的专业与课程设置,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并检查、督促相关文件的实施。
三、组织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研究活动,组织教学成果奖评选和成果的推广运用,组织学校教学改革项目和主题教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和成果推广运用。
四、负责学校教学资源统筹管理与协调,维持日常教学秩序,负责指导、检查、考核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审核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五、负责学校各类教学专项工作数据采集统计与分析上报。
六、负责学校各类考试相关工作的统筹组织与成绩管理工作。
七、负责教材建设、订购、发放及统计分析工作。
八、负责国际合作项目和校企合作项目的审核、立项等相关工作。
九、负责各类专业比赛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负责统筹协调实习、实训、实践相关工作。
十一、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组织结构:
处 长:唐瑞林
副处长:刘玉玲
教学管理:丁婵
考试、行政管理:张菊莲
项目管理:彭洁
国际合作办学:舒砚耕
教务处:027—87563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