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发展规划、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艺术创作项目申报与管理、校本教材建设等工作,履行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职教集团秘书处办公室职责的职能部门。
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编制学校发展规划。负责收集、整理、研究国家政策和国内外高校教育信息及改革动态;研究制定学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阶段性发展规划;为学院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
二、统筹管理学校科研项目。结合本校实际,负责制订教科研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的立项审核、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评价等管理工作;负责项目经费的日常管理,负责各类横向科研项目合同审核、过程管理。
三、统筹管理学校艺术创作项目。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完成各级各类艺术创作与实践类项目申报、评审及成果评定等管理工作,定期梳理项目制度及运行情况。
四、统筹校本教材建设。做好校本教材建设规划及使用情况自查;组织教材建设委员会专家对教材建设申报、立项、结项验收等进行评审;组织非公开出版校本教材及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的印制,推荐校本教材公开出版。
五、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负责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发挥学术委员会在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专业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的重要作用;完善学术管理的体制、制度和规范,对学术委员会的运行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总结。
六、负责学校职教集团秘书处工作。负责职教集团日常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各专委会开展工作;负责职教集团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职教集团网站建设与运行,组建宣传窗口;负责做好省级以上示范职教集团的申报工作等。
七、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全院科研管理、教材建设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条例,并督促实施。
八、负责学校科研成果的评审、鉴定、统计、上报、归档;组织各级各类成果奖励的申报、评审等;负责组织学校有关科研各项数据和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发布、上报等工作。
九、负责学校成果的知识产权管理、专利申请、授权专利的管理;组织学校各类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转化管理等工作。
十、组织学校有关科研方面会议,以及其他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
十一、做好学院党委和行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组织结构:
处长:
副处长:
科员:张燕、李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