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工作

【文字报道】院党委中心组召开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学习

作者:湖艺宣 编辑:王银乔 出品部门:吴慧 发布时间:2017-04-17 点击次数:

4月12日,学院党委中心组召开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专题学习会议,集中传达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调研员徐宏彬同志在全省组织(人事)部门提升干部监督履职能力培训班上《强化刚性约束,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讲话精神,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院领导5人、各职能部门副处以上领导干部26人参加学习,院党委书记、院长周一鸣主持学习,副院长晏妮作主讲。

在学习过程中,晏妮副院长重点传达了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以及如何规范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这三大点内容。她介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能有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从严从实查核结果处理可以有效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结合学院的性质和特点,她对两项法规有关报告对象的范围、报告事项内容、抽查核实要求、查核结果处理等相关政策作了详细解读,并结合《填报指南》就如何规范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与大家作了深入细致的交流。

周一鸣作总结发言。他强调,中央两项法规下发后,填报内容新,结果处理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已经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在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属于党规党纪,不如实填报就是违纪违规。他要求,学院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扎实稳妥做好2017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录入汇总工作,所有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必须本着对组织忠诚、对单位负责、对家庭和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通过此次党委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学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认真领会和准确把握了实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大意义、内容和抽查核实要求,为接下来完成好学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