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心理咨询程序,学校心理咨询活动实行预约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校心理咨询免费向本院学生开放。
二、学校心理咨询室通过校园网、公众号等渠道公布咨询方式、咨询预约时间。咨询时间、地点以具体公告为准,每次心理咨询时间为50分钟。
三、预约心理咨询的学生应事先与学校心理咨询室预约,并按时前来咨询。
四、学校心理咨询室根据预约信息进行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被咨询者具体咨询时间。
五、预约咨询流程:
(1)预约方式 咨询前需要提前预约,预约方式有上门预约、电话预约和网上预约三种,可任选其一。上门预约可在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的任意时间段进行,预约地点为习文楼二楼心理咨询室。
(2)预约 预约时您需要提供一些个人信息,预约员会根据您的情况及要求,为您安排合适的咨询时间和咨询人员,并登记有关信息。为给您提供更好的心理咨询服务,值班人员会提供咨询人员的性别、年龄、专长等方面的信息,您可以根据个人意愿进行选择。
(3)首次咨询 第一次咨询需要您提前10分钟到达,带上本人有效证件(证明您学生身份的任何证件均可,比如学生证、校园一卡通、图书证等)。咨询室有专门的接待员接待您,咨询前需了解《心理咨询知情同意》,并填写来访者基本信息。
(4)再咨询 咨询结束后,如果您想要继续咨询,可以与咨询人员确定具体时间,并告知接待人员续约。如您要更换咨询师,可以和咨询人员协商决定。
六、如果在预约的时间里不能赴约,应至少提前半天退约(电话、QQ),或直接到学校心理咨询室取消预约。
七、在咨询时间开始后15分钟内保留被咨询者的预约时间,咨询结束时间不顺延。无事先说明的,迟到15分钟以上,视为退约。